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公示
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、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等要求,我单位(河北文丰新材料有限公司)在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,公开验收报告,公示的期限于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15日公开氢氧化铝及新材料生产项目lng气化站项目的验收报告。公示期限为20个工作日。
竣工验收报告提取链接及提取码如下:
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va63eudcacveuhiryqx8ka
提取码:qqvo
我单位承诺对验收报告和公示时间负责,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。
河北文丰新材料有限公司
2023年11月17日